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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卓/卓玮】我的男孩子被吓了一跳(上)

代卓代无差

一直感觉平时安安静静的代老师其实会比人工勇敢一些


美好属于他们,ooc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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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男孩子身边多了一个人。

 


我懒懒的伸了个懒腰从草坪上站起来。

 

下午三点的太阳是一天里最好的。


这个时间人最少,小小的街心公园难得变得安安静静,仅有的几个老人也多半和我一样,迷迷糊糊地犯着困。找个没被树荫遮挡的草坪躺下,暖绒绒的阳光就能细水长流的把全身都晒得酥酥麻麻。

空气不会过于闷热,刚刚长出没几天的草芽经过一上午的曝晒脱去了清晨那种沾着露水的寒冷和潮湿,变得舒适至极。

 

如果再赶上有微风的天气就更好了……


老话说得好,春困秋乏夏打盹,天气那么热,打个盹不是懒得表现,那是人之常情。

 

我打了个哈欠,从午睡的困倦中清醒过来。


咳咳,不好意思跑题了。


 

我的男孩子身边多了一个人。

 

那人比他矮一点,皮肤挺白,五官在我看来勉勉强强说的上明朗,也就比一般人稍微帅那么…一点点。理得不算整齐的一头深棕色短发底下有双极亮的漆黑眸子,清凉坦荡。我打心眼儿里不想多夸他一个词,但那双眼睛确实是少见得好看。他没什么表情地看着你,你就觉得自己仿佛是透明的,所有的秘密都在他面前暴露得一干二净,然而这种时候短暂到让你几乎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他很快勾起嘴角一笑,所有的锋芒试探就含糊成了一片,只剩了点聪明的讨喜。

只是偶尔那欢喜并不深入眼底,总会让我下意识觉得有点危险。

他眼角略微下垂,卧蚕很明显,是一副天生的笑眼,这让他有了装可怜的先天优势,而他也经常利用这一点冲我的男孩子撒娇——我知道我的男孩子向来是个温柔又心软的主,所以对他们的相处一直十分担忧。

 

于是我跟在暗处看了七八九十次,终于是没憋住一句,

 


“惹。”

 


他总是甜腻腻地笑着朝我的男孩子讨他手里的零食。

那样子让我想起了讨厌的大型犬科动物,还得是金毛,我最讨厌的那种。

 


我想着,气鼓鼓的从栏杆的缺口中钻了出去。

 

我的男孩子是附近学校的大学生。

我不知道他念几年级,反正看起来是一副年纪不大的样子。听口音不是本地人。我的男孩子长得很好看,是那种乍一看就很漂亮,而且越看越好看的类型。肤白貌美,眉眼温润精致,几乎像是工笔画中走出来的一样。他有一双总是微微含着笑意的双眼,目光柔和又干净,清澈得仿佛是初春从冰原上流下来的雪水,总会让人联想起枝上的雀、林中的鹿。

他笑的不多,我总说是他太爱害羞的缘故,但是那红润的嘴唇随着下弯的眼向两边轻轻勾出一个弧度,低沉好听的声音就随着空气震动从他的胸腔飘出来,笑起来的他眼里盛满了光,公园里盛开的雏菊便也失了几分姿色。

 

不过我大多时候看到他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

我的男孩子喜静,性子内向又慢热,想想也知道朋友不会太多。

当然,这绝不是他的问题。

我刚认识他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人骨子里比谁都温柔。

就算是阅人无数的我来看,也几乎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男孩子了。

这么好的男孩子为什么会没人喜欢!



我沿着居民楼之间的阴暗巷子走到大路上,爬上二十三级楼梯,顺带着吓跑了停在那里的一群麻雀。

 

我的男孩子几乎每天都会到我睡午觉的那个公园看书或者写作业,一个人安安静静坐在小人工湖旁边,就在我睡醒之后站起来就看得到的地方,微风轻轻地拨动他栗色的发丝,让它们看起来软的难以置信。我会满足的欣赏一会儿,走到他那个长椅的另一端坐下,闲聊几句或者什么都不说。认识他的三年来,几乎每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都是这么度过的。


我的男孩子驯服了我,让我荒芜的心里多了一个牵挂,躲在屋檐下避雨的时候会想他会不会在淋雨,吃到好吃的的时候会想他有没有好好吃饭。

我在心里自作主张地把他归到了自己的地盘里。


这个男孩子是我要守护一辈子的,我暗自决定。


我的男孩子常会在他放学之后给我带些零食,开始是他的金枪鱼三明治,后来是鱿鱼丝,再后来被他细心地换成了羊酸奶。

 

再再后来……再再后来,那个讨我厌的家伙就来了。

我的男孩子坐在长椅上看书,他就坐在旁边轻声哼着歌弯着眼睛看着他,他们一起吃饭,他在我的男孩子犯困的时候把肩膀借给他靠,他软着声音叫他代代,变着法儿的逗他笑。

我的男孩子总是很轻易就笑得直不起腰来,用手肘戳那人的肚子笑骂:“仝卓你够了。”

那个叫仝卓的家伙就跟着一起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就算我不喜欢他也不得不承认。

 

可我不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的男孩子喜欢他啊。

 

从那之后我的男孩子不再是我专属的了。我被迫和一个我讨厌的人分享我的男孩子,他会跟着我的男孩子一起来给我送点心,然后拽着他撸串,说他太瘦了需要吃宵夜补补;他会占据本身属于我们两个的周末,带着我的男孩子天南海北的玩,去逛街,去唱歌,去带他吃上个礼拜无意间发现的小餐馆,甚至带他去郊外的山上露营,只因为我的男孩子说想亲眼看一次日出。

他抢走了我的男孩子。


我在马路边的老邮筒上停下来,头顶被筒子楼夹成长方形的湛蓝天空上,毛色鲜亮的家养鸽子们无忧无虑的飞,丝毫不理解沉淀在地表的忧虑。

 

我还记得那天我的男孩子来的格外的晚。那时,太阳已经几乎完全隐没在了西边居民楼的身影后面,只剩了一点光亮把这世界照的火红。我的男孩子和往常一样坐到长椅上,一个人。

 

他没拿着书,只拎了两罐用塑料袋装着的听装啤酒,其中一罐已经被喝了大半。他看见我,温温柔柔的笑了笑道:“嘿,小家伙…”

我小跑了几步坐到他身边。

 

“记得常跟我一起来的人吗?”那还能不记得?我扬起头,他看起来有些苦恼,显得比平时暗淡许多,“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他,也不让他碰你,但他真的是个很耀眼很棒的人。”他抿了一口啤酒自顾自地说,“他比我大两届,是去年歌手大赛的冠军,篮球打得好,学习也不错。”他直愣愣地望着面前的石板路发呆,嘴却是没停,“我们学校有好多人喜欢他,学姐学妹一大堆……我是完全不行啦。”

 

他自嘲地抿起嘴笑了笑,又灌了一口啤酒。

绿色的铝制罐子上凝了一片小水珠,顺着他瘦长好看的手悄悄滑进衬衫袖口。

 

“今天下午我们下课早,卓儿在合唱团的排练还没完,我就去找他。正好赶上有个胆大的姑娘去跟他表白,你是没看见,那小姑娘把他堵在排练厅门口递情书哈哈哈,特别可爱。”他脸上不红,话却格外的多,“周围的同学一个劲的起哄,兴奋地喊在一起。你知道么,仝卓竟然脸红了哈哈哈哈哈…他可是仝卓欸!脸红了!”男孩子自顾自的笑了好半天,“我看着他笑眯眯的把情书接过去……鬼使神差地就溜走啦。”

 

麻烦又令我不愉快的人类的恋爱故事,如果不是我的男孩子讲的我才不会听,我不耐烦地在木制长凳上磨了磨指甲。

 

“然后我琢磨了好久才发现……嗯,我也喜欢他呀。”

 

我是不是听到了什么信息量比较大的话......


我呆住了,但还来不及震惊就一下子沮丧下来。

 

这么说的话我的男孩子不就是失恋了?

这在他身上可是个不常见的词。老实说,从我认识他到现在还没见过他谈恋爱,也没听见他说过喜欢什么人,他本身也不是个爱用言语表达喜爱的人,这就显得更难得了。还是因为那个叫仝卓的家伙…我顿时觉得自己更讨厌那家伙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对,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我挪了挪身子靠在他的手臂上,希望能带给他哪怕一点点安慰。

他却闷闷的笑了:“小家伙,你在安慰我吗?”声音低沉沉的很好听,“我没有难过啦,就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仝卓。要是一个男生突然说喜欢他很奇怪吧?而且还是他的朋友,会不会吓到他啊?”

他把已经不再冰凉的啤酒一饮而尽,露出了一个很有他特色的腼腆笑容。

 

“而且……我大概不能再跟他做朋友了。”

 

 

我抬眼和他对视。

看见了他的满眼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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